2025年11月,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综合指数为182.7,比2020年基期(以2020年基期为100)增长了82.7%,同比增长21.2%;其中,新能源发电综合指数为271.4,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171.4%,同比增长28.6%。在“双碳”目标引领下,非化石能源及其新能源发电综合指数保持快速增长态势。其中:
11月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指数为235.4,“十四五”以来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累计增长了135.4%,同比增长25.6%;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指数为136.5,“十四五”以来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累计增长了36.5%(比重从2020年底的44.8%提高至2025年11月底的61.1%)。其中,11月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指数为320.8,“十四五”以来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累计增长了220.8%,同比增长33.6%;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指数为186.1,“十四五”以来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累计增长了86.1%(比重从2020年底的25.7%提高至2025年11月底的47.7%)。
11月非化石能源发电量规模指数为179.4,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79.4%,年均增长12.4%,同比增长23.4%,同比增速比上月提高10.5个百分点;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指数为130.4,比2020年基期比重增长了30.4%。其中,11月新能源发电量规模指数为293.6,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193.6%,年均增长24.0%,同比增长30.7%,同比增速比上月提高27.9个百分点;新能源发电量比重指数为213.5,比2020年基期比重增长了113.5%。
11月,化石能源发电综合指数为105.0,比2020年基期增长了5.0%,同比下降2.1%。其中:
11月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指数为121.3,“十四五”以来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累计增长了21.3%,同比增长6.2%。11月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指数为70.4,“十四五”以来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累计下降了29.6%(比重从2020年底的55.2%降至2025年11月底的38.9%)。
11月化石能源发电量规模指数为116.2,比2020年基期增长16.2%,年均增长3.1%,同比下降4.5%,增速比上月回落13.6个百分点。11月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指数为84.5,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与基期相比累计下降15.5%。